各位同学:
根据我校评奖评优相关工作规定,现将我院2017/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等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:
1、奖 学 金:综合素质奖学金
2、荣誉称号:(1)优秀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(2)先进集体:优良学风班(2017/2018学年第二学期)、先进班集体
二、评选办法:
1、综合素质奖学金以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和《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(校学[2014]16号)为依据根据《十博BET官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》有关规定进行;
2、优秀个人依照《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[2011]第16号)有关规定评选;“优良学风班”依照《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[2011]13号)有关规定进行评选;“先进班集体”依照《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[2011]14号)有关规定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选流程
1.2018年9月20日之前将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》和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告书》以及《2017-2018第二学期成绩统计表》纸质版上交至学生科值班室201,电子版交于1658884003@qq.com
2. 公示综测排名,9月23日-9月27日,符合条件的学生,登录数字化校园,核对“账号”等个人信息,进行“综合素质奖学金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网上申请;填写《中北大学2017/2018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报至班主任;公示班级排名,9月23日-9月27日,符合条件的班级,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,进行先进集体称号申请;
注意:务必先行核对个人基本信息,尤其是“账号”、“手机号”,然后再进行申请。奖学金发放时以学工系统中的信息为准。
3.9月30日前,班主任审核后,提交给学院负责评优的辅导员老师;
4.学院进行网上审核,10月11日前提交学生处;
四、评选要求:
1、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,借读、转学但手续未办理、休学、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(如退伍复学学生)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;
2、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;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;
3、2017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,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4、2017/2018学年有补考、缓考科目学生,体测补测、缓测者,不得参评奖学金;
5、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;
6、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:“姓名”格式为“常规”;“账号”格式为“文本”;“金额”格式为“数值(两位小数点)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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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9.14